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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保障房建设毛利为1%-5% 基本保本不亏
来源 观点地产网 发布时间 2011年07月18日 15:18 作者 刘满桃
 

  观点地产网讯: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局长王晓齐7月17日出席一活动时表示,今年中央企业已经全面推进“一对一”考核,即经济增加值考核,在考核中对于保障性住房因素要重点考虑,并给予相应的扣除,从政策导向上鼓励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

  王晓齐透露,中央提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总要求后,国务院国资委同时下发了通知,要求央企积极参与保障房开发建设。下一步,在中央企业“十二五”规划中,在房地产企业发展方面,特别明确提出了中央企业要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

  为此,过去对中央企业考核是保证利润和收入,今年开始已经全面实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即对中央企业创造的效益要考虑资金的成本,要扣除资金成本来计算。

  他指出,保障性住房利润很薄,大概是1%~1.5%的毛利,基本上保证保本不亏,但是央企从履行社会责任角度还是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房地产为主业的16家央企中,2010年销售的保障房面积占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的5.1%,而2008年~2010年,参与开发保障性住房面积占同期保障性住房的10%~11%。

  正是由于房地产开发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利润比较薄,企业要用利润考核的时候,资金使用成本占比比一般的房地产开发要高。为鼓励中央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在考核中对于保障性住房因素要重点考虑,给予相应的扣除。

  此外,王晓齐又称,下一步在保障性住房方面,国资委还将要求中央企业进一步加大力度,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央企业应及时收集和掌握地方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的规划、进度安排,项目资料和政府支持的信息,加强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

  同时,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抓住各地在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融资、税收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的机会,将保障性住房与商业性房地产开发有机结合起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发挥作用。

  王晓齐说,中央企业参与保障房建设有两种方式,目前以承建为主,但是今年以来企业建完地方政府回购的方式在逐步增加。“央企无论从品牌、资质、管理能力、工程质量、建造成本等方面都有明显的优势,地方政府要想给居民提供质量比较好,同时造价又低的保障性住房,就要找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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