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31日 09:44 |
作者: |
吴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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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食品安全,这是个很沉重的话题。每一次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官方的措施如出一辙:撤一些主管官员、抓一些犯罪分子再重申加强监管。然而运动式地执法注定了有效监管无法长久,时过境迁还是死灰复燃。事实上中国的食品监管令人沮丧。
值得注意的是,我们的国民对产自发达国家的食品却深信不疑。这不仅因为我们相信他们有严格的政府监管,而且我们相信这些都是法治国家,产自这些国家的食品都是贴了其国家法治信誉的标签来作担保的。因此,为了提升中国民众对国产食品的信心,我们除了加强行政监管进行事前防范外,最首要的是必须要有事后的法律追责。要知道,行政责任承担者往往时隔不久又官复原职。所谓的行政法律责任变成了一出出官员潜水又浮出的闹剧;民事责任方面做得更差,鲜有受害者或家属获得充分足够赔偿的。三鹿又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先例,除了为数不多的个案能立案外,法院毫无理由地拒绝受理民事索赔案,将民事诉讼的路径给活生生地切断了,法律一旦没有法律责任支撑,不管是刑事、行政还是民事法律责任,都是在变相纵容鼓励食品问题上的作奸犯科,由此造成的恶果也就是愈演愈烈的食品安全问题。
在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设置上,我们虽借鉴了美国的FDA(联邦食品药品管理局)成立了中国的SFDA(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我们的SFDA的权威性和执法的公正、效率与FDA相比都相差甚远,而且我们常只学器物不学制度,如在国外已被证实了的能遏制并有效打击缺陷产品的法律措施——集团诉讼和惩罚性赔偿就一直没有在中国“开花生根”。
虽然中国民事诉讼法也有集团诉讼的规定,但这几年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名义将集团诉讼事实上驱逐出了中国的司法实践。其实,群体性的产品安全事件最佳解决之道之一就是集团诉讼。受害者是遍及全国的众多的个人,他们面对财力雄厚的企业最需要的就是提升他们和这些大公司谈判议价的能力。为了平衡双方力量的显著不对称,就应当赋予消费受害者在诉讼上的法律结社权。
事实上,发生行业性的食品安全事件时,国外通行的做法是根据同行业内各厂家在市场中的份额来按比例分摊总赔偿金,除非厂家能证明其产品从没有检测出三聚氰胺。企业的市场份额越大,其承担责任也越大,这样才能既体现公平正义也能对消费者的保障更充分,还能形成良性的倒逼机制,促使大公司的供应商也都能从良。但很遗憾中国不仅没有这样做,相反倒是学习了美国白宫针对华尔街金融机构的特殊优待Too big to fail(足够大所以不能倒)的错误做法,很是仁慈地仅仅让三鹿一家破产倒闭,令其代表全行业做了替罪羊。
针对层出不穷的食品问题,我们的政府也是在行动的,如制定了食品安全法,刑法也作了修订,加大了刑事打击力度,但我们某些法律修的不知所云:如近日的广告法修订案增加了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承担刑事责任的条款。任何广告都有夸张的成分,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对虚假广告明星代言者有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政府监管出了问题却让明星担责,这岂不是无视病症在瞎开药方吗?
中国的消协虽然也辛劳地做了不少事,但坦率地说所有重大的食品案件既不是消协率先发现并公布,更不是通过消协来事后解决的。究其原因,消协只是工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并不是一个真正独立的消费维权机构,且法律赋予消协的权能也很有限。因此我们完全应该借鉴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赋予消协有代表广大消费者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获得的赔偿金全部划入消费者保护基金,不法者的非法利益必须全部回吐出来,而且再课以惩罚性赔偿,这样才能避免干坏事还能获利不减的另类逍遥法外。
除了上述集团诉讼、消协代表诉讼和按市场份额分摊赔偿制要和国际接轨外,更要接轨的是食品安全的国家标准。面粉中放增白剂,大米中放添加剂,有毒元素的阈值中国比国外要放大数百倍数千倍等,这些都是中国现有标准惹出的祸,食品标准的中国特色式的极度宽容绝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如果中国食品安全监管“应该与国际接轨的不接轨、不该创新的瞎创新”的乱象不纠正的话,想要让中国民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全的愿景只能是一个远景。
(作者系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政府在行动
卫生部:卫生系统成立食品安全事故调查队伍,高度重视对非法添加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调查。
农业部:对河北等十省的“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想更多办法、用更严措施推进“瘦肉精”等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
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开展针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打击行动,要将犯罪分子全部缉拿归案作为办案的硬性标准。
国家工商总局:今年年底前各地工商部门将给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因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而销售含非法添加物食品的,依法查封问题食品,责令停业。
国家质检总局: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管好获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监督企业从原料进厂、关键环节控制到产品出厂实行全程把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食品一直在行动
绝育黄瓜:
我们自家吃的黄瓜结果时花就谢了,而市场上卖的头顶鲜花的黄瓜都是用避孕药、雌激素涂抹的瓜,人吃了就会出现不孕不育甚至绝育等可怕的后果。
——摘自《中新社·市售黄瓜被涂避孕药 吃了会绝育》
爆炸西瓜:
翠绿茂盛的西瓜叶像是注了兴奋剂一样,一片片竖了起来,不少西瓜居然张着大嘴,分成了两半,有的更是炸得像开了花一样。耳边响起了“噼噗、噼噗”低沉的闷响声,西瓜一个接着一个在眼前炸开了。
——摘自《重庆晚报·江苏数十亩大棚西瓜接连爆炸》
硫磺姜
据介绍,一些商贩把品相不好的生姜用水浸泡清洗,然后用化工原料硫磺进行烟熏。与普通生姜相比,“硫磺姜”看上去又黄又亮,显得很鲜嫩,市场上可以卖出好价。化工原料硫磺对人体健康有害。
——摘自《人民网·宜昌查获一批“硫磺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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