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东方早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8日 08:50 |
作者: |
封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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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记者 封欣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今年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并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国务院办公厅昨日印发了《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以下简称“工作安排”),提出了2011年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和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五项医改重点。其中明确提出2011年继续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据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已有60%左右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了药品零差率销售。特别是安徽、江西等8省(区、市),已经率先将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全省(区、市)范围内推开。
同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成效也在进一步显现。据介绍,基药实行零差率销售后,价格平均下降3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呈现出门诊次均费用下降、住院日均费用下降、门诊人次上升的“两降一升”的势头。
“工作安排”还明确提出,2011年要建立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重塑基层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目前政府主导的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招标平台已经在31个省(区、市)广泛建立,以省为单位、量价挂钩、招采合一、合同管理、统一配送的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正逐步建立和推广,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处方集在80%以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得到推广,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此外,“工作安排”还提出要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亿,参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进一步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参合率继续稳定在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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