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江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31日 09:52 |
作者: |
张磊 |
| |
现在网消息三轮调控一“亮剑”,部分在政策出台临界点买第三套房的市民多了不少烦恼。昨日,家住汉阳的吴小姐致电本报表示,1月2日,她在沌口某楼盘下了订,结果不到一个月,新政出台,按照“国八条”规定,吴小姐名下已拥有3套房,再也不能买房,“不仅不能贷款,连全款买房都可能会办不了证”。本报首席产经记者 张磊 楼盘退订率多在2%—3% 据了解,像吴小姐这样被新政打个措手不及的买家也并非个案。记者了解到,近期部分楼盘出现了退订现象,退订率多在2%—3%之间。由于武汉新政细则还没有落地,很多开发商和买家都在观望,因此目前尚未出现大规模的退房潮。但可以预见的是,一旦武汉细则明确下来,那些被拒之贷款门外的买家将只能选择退房。 “政策频繁出台,我们也没有太多办法,像吴小姐这样的情况,我们只能尽量协商出折中的办法。”昨日,沌口某楼盘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近期,确实有一些买家有贷款的困难,但最终选择退订的基本没有,因为多数都是自住型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武汉细则落地后,“国八条”将彻底执行,届时,另寻偏门无果的楼盘必然会出现较大规模的退房潮。 莫被销售员鼓动贸然出手 目前政策处于多变时期,买家如果购买房产,尤其是第三套房时,若不符合买房条件,则在下订金时要再三考虑。 武汉首义律师事务所范金国律师表示,买家在购房前,要全面了解合同内容后才签约,切勿在销售人员的鼓动下贸然出手。假如是因为政策因素影响买房的,要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可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循法律途径解决。 范金国进一步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开发商在没有拿到预售证时,买家缴纳的为诚意金;如果政策突变,买家可以拿回这笔钱。但倘若是达到预售条件之后,买家缴纳的钱则为订金,即便没有买成房子,开发商也基本不退还。 为此,他表示,目前是非常时期,买家倘若买房,一定要事先和开发商达成协议,如果因政策贷不了款而退房,开发商应退回订金,以保障自己的最大权益。 ◇相关新闻 新年首次土地招标开场 中南商圈核心地低价成交 本报讯(首席产经记者 张磊)昨日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举行新年首场土地招标,计划3宗商业地块有1宗延期,其余两宗共9.3万平方米,成交额6.29亿元。 昨日1号招标标的位于武珞路421号,中南商圈腹地。该地块最终以5.01亿元,由丰太地产拿下,楼面价3250元/平方米。该地块净用地面积21406平方米,60%用作商业开发,将建180米高楼;另40%中一半以上为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 昨日成交的另一宗商业地块位于江夏红旗村,净用地面积7.2万平方米,由武汉伟鹏地产以1.28亿元拿下。相关负责人表示,热门商业地块采取招标形式能有效避免竞价过激。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