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2月03日 08:11 |
作者: |
韩婷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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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7年全国首家村镇银行――四川仪陇惠民村镇银行成立至今,将近4年时间中,村镇银行从政策框架到业务实践均保持着前行态势。 数字佐证着趋势的发展。机构数量方面,截至2010年6月末,全国已开业村镇银行增至214家,覆盖全国30个省市区。同时,存贷规模呈现快速增长趋势。银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4月末,全国已开业的21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以184家占主体)存款余额达到336亿元,较2008年末增长4.2倍,贷款余额275亿元,较2008年末增长7.1倍。 然而,与监管部门此前制定的“三年规划”相比照,在2010年,村镇银行发起设立工作“大提速”的目标远未达成。 诸多掣肘因素下,发展壮大的路上,村镇银行不得不接受前行有限的现实。 政策面“要做” 三年目标锁定千余家 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拥有纯正银行系血统的村镇银行最受银监会推崇与青睐。 2007年以来,村镇银行的监管政策框架基本成型。 一方面,银监会等部门通过制定和完善村镇银行管理和审批工作的相关规定,不断明确对村镇银行的监管政策。另一方面通过调整放宽相关准入政策,鼓励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 目前,除银行外,资产管理公司也已纳入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方的范围。信达、长城两家公司已在四川等地考察,并制定了两三年内组建30家以上村镇银行的计划。而在鼓励外资银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之后,监管部门又放开对港澳银行发展村镇银行的限制。 2009年7月,银监会发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下称《工作安排》),提出到2011年全国需完成1027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 而当“三年规划”进入第二个年头,千家村镇银行的任务已然十分紧迫。来自监管部门的消息显示,2010年新设立村镇银行的目标定在700余家,接近去年增量的十几倍。 为保证目标如期完成,监管部门于2010年5月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环境。 《通知》鼓励村镇银行主发起机构通过新模式规模化推进,例如设立10家以上(含1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主发起人可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管理总部,30家以上(含30家)的发起人,允许其探索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控股公司。 此外,监管部门将村镇银行向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比例上限由占净资本的5%调高到10%,希望以此增强村镇银行的商业可持续能力。 对于村镇银行,监管层“要做”的迫切心情表露无遗。 操作面“能做” “大三农”带动“小三农” 与单纯的数字指标相比,村镇银行实现商业可持续性目标更为复杂。左手是商业企业的自负盈亏,右手是服务县域金融的政策定位,考验的是村镇银行的平衡能力。 而在布局县域市场过程中,各村镇银行的战略部署基本殊途同归,即以“大三农”的齿轮带动“小三农”的运转。 “从实践中总结,我认为服务‘三农’必须坚持‘大三农’,要用‘大三农’带动‘小三农’。”内蒙古一村镇银行行长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所谓“大三农”是包括县域经济中的所有经济体,必须以“大三农”业务的高收益抵补“小三农”的低收益,同时降低“小三农”客户的信贷成本。 而建行对村镇银行的定位,同样是发挥规模化经营优势,为农村产业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即向产业链上游的农机具生产厂商提供中期贷款,向产业链中游的农业生产者提供长期基建贷款和短期收成贷款,同时也向下游的销售商提供国际结算、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各种结算和融资服务。 显然,建行的村镇银行不仅旨在提供县域小额信贷业务,而且谋求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的全覆盖。 “我们行目前‘小三农’利率约为8%,较‘大三农’让利3个百分点。”但上述村镇银行行长也坦言,5000~30000元的农牧民贷款在其信贷总量中占比最高也就是40%,如果比例再提高,村镇银行的商业可持续将难以为继。 而从目前几家大型银行发起设立的村镇银行经营状况来看,多数均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盈利。 截至今年5月末,建行发起设立的两家成立超过一年的村镇银行――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和浙江苍南建信村镇银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1.65亿和2.68亿元,较年初增幅分别达到34.7%和82.9%,两行均无不良贷款。 截至2009年末,国开行旗下的村镇银行总资产已达12.8亿元,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94亿元和5.52亿元,并实现整体盈利。 一地方监管部门人士认为,村镇银行对农户的金融服务不单兵突进的选择是正确的,确实应该把农户的单户生产经营活动变成产业链上某个环节,比如将农户贷款与新农村合作医疗、农业产业化等经济脉络挂钩。 困局:几大掣肘因素 监管部门规划中,这一轮村镇银行的超常规发展能否如期完成指标? 作为农村金融发展的希望所在,村镇银行的设立速度有放缓趋势。从数字上看,2007年政策首度开闸,截至当年年底,开业19家。第二年攀升至91家,增量为72家。而到去年末,村镇银行总量仅为148家,57家的新增数字低于2008年。而截至2010年6月末,村镇银行总量仅为214家,距全年新设立700家的指标还有很大差距。 上述地方监管部门人士指出,今年的发展速度肯定要高于去年,但全年目标能否完成还不一定。“一家村镇银行的发起设立涉及到各种谈判、博弈以及人才储备,没有9个月到1年的准备时间下不来,而今年已经接近年底了。” 事实上,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唯一具有资质的主发起人,缺乏监管方预期中的积极性。 首先,在过去多年银行业改革进程中,广大大中型银行纷纷抽身县域市场,主攻城市,以提升盈利水平。村镇银行与各大行战略方向并不一致。 而一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高管表示,村镇银行这样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起步阶段往往投入比较大,产出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得到一定水平的提升。在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过程中,大银行可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转移风险管理的经验,但同时也要承担较大的、阶段性的经营风险。 “准入挂钩”原则也可能成为村镇银行三年规划实现的另一掣肘因素。 《工作安排》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提出了“准入挂钩”规定,即主发起人在全国百强县或大中城市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1:1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2挂钩;在东部地区规划设立村镇银行的,原则上与国定贫困县实行2:1挂钩,或与中西部地区实行1:1挂钩。 上海银行战略部张吉光认为,上述政策的目的是希望通过不同地区间的捆绑,解决发起人不愿意到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设立村镇银行的问题。“但这很有可能打击发起人的积极性,即使是发达地区也因此受到影响。” 此外,体制上的不顺畅也影响着银行对村镇银行的态度。 上述国有大型商业银行高管表示,由于建行是上市银行,按照监管规定,村镇银行其他股东都是建行的关联人,与建行之间所发生的业务都需要建行进行信息披露,这涉及到建行内部关联交易的约束和一些监管规定的限制。 据了解,建行发起设立的湖南桃江建信村镇银行有其他7家企业和2个自然人股东,在建行的关联交易系统中,关联方达到了300多家,因此2008年建行在香港联交所的信息披露方面遇到了新的问题,而这就需要体制上的进一步理顺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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