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9月16日 11:01 |
作者: |
张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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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该摆放在售楼部的“五证”、“可售房源的面积”、“价格”以及“销售动态信息”,在汉口一家售楼部却“空空如也”。这是记者昨日在位于新华路与发展大道交界处的三金·鑫城国际售楼部现场看到的情况。 对此,该售楼部的解释称,“现在销售的是二期产品,已经没剩几套,公司重点马上转移到三期,到时在新的售楼部内不会存在这个问题。”但记者了解到,三期售楼部还未开建。其还称,公司证件均齐全,只是暂时没有公示,“整件事情只是一场误会”。 “清盘”就不公示价格?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三金·鑫城国际售楼部“探盘”,未发现任何本应出现的“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 当记者问及售楼部为何没有明确的标识,得到的答复模棱两可,“今年7月份,开发商之前请的代理公司撤离,我们也是7月才进场,之前的事情我们不太清楚。”记者直言现场商品房销售现场信息披露不完整,对方解释,“公司是国有企业,操作都是非常规范的,证件齐全,只是没有公示。”记者还发现,该楼盘房源信息也只局限于房号、面积等基础信息,对于已售房源而言,价格仍不明朗。置业顾问说,“项目最近一次开盘是在去年,目前价格是在11000元/平方米左右,但是已经要清盘了,所以之前的房源并未公示价格。”买卖双方须“信息对称”据了解,武汉市房管局今年7月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开发商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并在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公示每套商品房的价格,不得分批、分次销售。 “所有公示的部分,本来就是购房者必须要了解的信息,开发商有义务配合购房者对这些信息进行发布,让他们清楚地知晓。”昨日,记者致电武汉市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复是,该局对7月1日后审批的楼盘会严格执行价格公示,“三金是个‘老项目’,价格公示有一定自由,但‘五证’未在现场公示绝对是违规行为。”在业内人士看来,开发商卖房子必须把前期公示的工作做到位,这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后期“扯皮”的事情发生,“终究一点,开发商与消费者之间必须做到‘信息对称’。”(长江商报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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