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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严过中央
来源 上海金融报 发布时间 2010年04月23日 10:45 作者 潘晟
    根据媒体报道,中国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在解读最新出台的房贷新政时表示,二套住房以家庭为单位进行认定,而且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这与此前执行的“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的二套房认定标准有着根本性的不同。

  根据记者从中介处了解到的信息,目前银行反馈给中介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按家庭为单位,以房屋数量进行认定,无论是否参与贷款,只要在房产证上有名字,在申请贷款时就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而且,只要有过房贷记录,无论是否还清贷款,都不会被认定为首套房。可以说,目前上海地区部分银行的二套房政策相比起银监会的解释更为严厉。

  业内人士认为,对于第二套房标准的重新界定与中央之前出台的调控政策精神是一致的,都是从抑制需求的角度入手,不过以家庭为单位,且以房屋数量来认定二套房和三套房的标准可能过于严厉。目前大多数父母在买房子的时候都会将子女的名字挂在房产证上,那么如果按照新的二套房标准,子女想要买房的时候基本就会被认定为二套房,首付50%,1.1倍的贷款利率对于这些年轻人而言无疑是一个很高的门槛。而更有网友发帖说,“我结婚前老公买了房子,我父母的房子也有我的名字,我现在有了孩子想要换套大一点的房子,按照新的标准岂不是要算作第三套房,但我实际上根本没有买过房子”。对此,汉宇地产市场部研展主任邵明浩表示,新的房贷标准的确比较严格,至少基本上封杀了百姓贷款换房的可能性,不过这可能是政策在初期从严执行的缘故,相信未来监管层会进一步对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

  此外,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前期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购房者而言,可能也是一个不小的打击。据了解,因政策变动而造成购房者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的,并不属于可以解除合同的不可抗力,而一般中介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样本中,往往有“银行审批贷款额度不够,购房者现金补足”的条款,这意味着前期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可能会面临因贷款无法到位而违约的风险。因此,业内人士建议购房者在购房时要预留一部分的资金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业内人士也指出,虽然新的二套房认定标准非常严格,但以家庭为单位的认定标准仍可能存在漏洞。某上市公司的老总私下和记者说,如果按家庭为单位认定二套房,那么肯定会有人通过离婚等方式来规避政策,而记者从业内也了解到,在新标准出台后,确实已经有人以此来打政策的“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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