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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进一步放宽险资债券投资限制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6日 08:33 作者 俞燕
    俞燕
  
  债券领域一向是保险机构的投资重地,日前中国保监会对保险机构投资债券政策再一次进行了调整,标的债券发行人的盈利门槛、债券投资占总资产比重,以及债券评级要求都得到了放宽。
  CBN记者从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处获悉,国庆节前,保监会下发了一份关于债券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机构投资债券的投资比例、债券发行人资质、信用评级、评级人员配备等规定做出了四项调整措施。
  2005年,保监会发布了《保险机构投资者债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今年3月,又发布了《关于增加保险机构债券投资品种的通知》,增加了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大型国有企业在香港市场发行的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无担保债等债券投资品种,进一步拓宽了债券投资范围。
  时隔半年之后的这一次债券政策调整,主要有四项内容:对债券发行人的要求,由现行的“连续三年盈利”改为“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投资企业债、公司债的余额由不超过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调整为40%;在香港市场发行债券的发行人,要求具有国际评级机构的评级由原来的A级下调为BBB级;保险机构需要配置至少两名信用评级人员,如果投资无担保债则还需达到相关的监管规定。
  对于此次债券投资政策调整,上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人士认为,保险机构投资债券的条件有所放宽。新政策要求债券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所有债券一年的利息,而不再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政策调整后,去年产生亏损的电力公司发行的债券,保险公司就可以投资了。”该人士表示。
  此次将企业债、公司债的投资比例由原来的占保险机构上季末总资产的30%提至40%,一位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认为,这将有利于保险机构进一步提高在企业债和公司债上的配比,不过短期内这类债种的规模不会有明显的扩容。
  一直以来,保险机构都是债券市场上的大户。今年以来,债券收益率处于历史偏低的阶段,保险机构上半年的债券投资比例虽然仍有50.2%,但与今年初相比,已下降了7.7个百分点。基于对债市的走势仍不容乐观的判断,保险机构们纷纷降低了对债券的配置。
  不过,8月以来,受股市回调、通胀预期等因素影响,债市迎来一轮反弹行情,企业债和公司债全面反弹,信用债利率持续上行,与国债利差不断扩大。
  而保险机构对信用债的投资兴趣,也随之被点燃。中债登的统计数据显示,9月份,保险机构持债规模却增长了363.67亿元,创下今年来最大单月增幅。其中,增持企业债就高达149.5亿元,为今年单月最大增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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