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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就行政处罚程序征求意见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15日 03:48 作者 徐涛
本文章来源于2009年10月15日证券时报第6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进保险监管执法体制改革,保障行政处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中国保监会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并就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修订草案就行政处罚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包括总则、管辖、立案与调查、案件处罚、执行、附则等六章,共87条。
  修订草案明确,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公正、公开;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处罚适当;程序合法。同时,要实行立案、调查与审理、决定相分离的制度。当事人因中国保监会及派出机构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徐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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