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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专营范围将调整民营快递暂获喘息
来源 北京商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24日 08:05 作者 熊海鸥
 
  商报讯(记者熊海鸥)备受争议的邮政专营范围之争有了新的转机。昨日有消息称,拟在10月1日与新邮政法一起实施的邮政专营规定已暂时搁浅。尽管这让民营快递公司有了喘息之机,但业内仍担心,新邮政法设下的种种“门槛”还是会给民营快递公司带来致命冲击。 
  今年4月,国务院出台《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将单件重量100克以内(特大城市市区50克以内)的信件国内快递业务交由中国邮政专营。草案遭到了民营快递公司及行业协会一致反对。在舆论压力下,原盛传于9月中旬定案的邮政专营范围规定搁浅。从近日召开的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传出的消息称,草案不会随新邮政法一起执行,新的规定正在抓紧研究,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
  “如果同城50克、异地100克信件专营范围确定,大部分民营快递将遭受致命打击。”一家民营快递公司的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数据显示,目前民营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已逾30万人,信件业务量占总业务量的60%,其中100克以下的高达80%,同城快递50克以下的占60%。
  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快递工委秘书长刘建新表示,邮政专营范围规定(草案)一旦变成现实,顾客在快递信件时,为选择更方便、服务更灵活的民营快递,或许会用加一本书或其他无需邮寄物件的方式突破专营重量限制,这样一来将有1/3的运力是无效劳动。
  虽然邮政专营范围规定暂时搁浅,在刘建新看来,“事情正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即将实施的新邮政法仍让民营快递公司捏着一把汗。新邮政法规定,本地经营快递业务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跨省经营快递业务不低于100万元,同时快递企业30%-60%的人员必须取得从业资格。如果严格执行,即意味着大部分中小民营快递公司被淘汰。
  一位不愿具名的快递行业人士透露,民营快递生死并不仅与专营制度有关,新邮政法规定,快递企业都要到地方邮政系统备案,邮政业务还有权力查件。而这些年,因违反老邮政法“越权”寄递信件被查处,一些大民营快递公司一年缴的罚款就达数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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