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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实施方案出台 公立医院改革方向待明确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04月08日 07:43 作者 马晓华
 
  昨日,《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下称《实施方案》)出台,较之出台的整体医改方案,实施方案似乎更令人期待。
  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了短期内医改具体的执行措施,对于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都有了相对详细的改革措施规定,并且以大篇幅进行了详细解读,但是相比之下,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篇幅则显得相对较少。
  改革一脉相承
  由于涉及到巨大的利益,公立医院改革一直被认为是新医改成败的关键并备受关注。此前,卫生部部长陈竺亦曾表示,医改如不能得到600万医护人员的支持,医改就很难成功。
  在《实施方案》中,对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此前的思路一脉相承。
  《实施方案》称,逐步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政府负责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偿等,医药分开,逐步取消药品加成,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部分技术服务收费标准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解决适当提高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
  “取消药品加成、补贴大型设备等,这些措施是比较切合实际的方法,但是能不能取得效益,为全民提供医疗保障,还是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仅靠一个补助就能解决的。”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对CBN记者表示。
  方向待明确
  其中,取消药品加成是新医改的一大进步。然而,这能否解决“看病贵”的问题,仍然是一个未知数。
  一位医院的院长对记者表示,医院每年的收入约20%用于支付医护人员的工资,而这个费用基本来源于药品加成的收入和设备检查的费用。
  他认为,改革的两难之处在于――如果取消药品加成之后只是用药事费来代替,那将是换汤不换药的方式,不能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而如果药事费补偿不能填补药品加成的亏损,那医院医护人员的工资又将难以支付。
  “但是如何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还要看政府的支持能不能到位,医务人员的劳动付出能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史大卓表示。
  “取消药品加成而让医院死掉,这肯定不是政府的目的。对于公立医院的改革原则是管办分离,但是医改方案上说对于有条件的医院,可以执行核定收支,从这些可以看出,目前公立医院的改革方向尚未明确。”北京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吴明对CBN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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