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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透明还应高效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0日 04:45 作者:琢磨
  ⊙琢磨 ○编辑 杨刚 
  
  自债券市场刮起监管风暴以来,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体系及制度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虽然很多人说银行间市场的交易体系和模式是学习了国际先进模式,但我们实际操作时看到的却是,每个机构动辄养十几、二十来个交易员,每天做着电话询价、砍价、手工交易、手工划款、催款催券等本应由计算机系统瞬间完成的低端、低效的简单劳动;同时,前、后台交易及托管行等交易结算机构都配备大量结算人员,而且系统还经常出现各种各样的故障,投资经理和交易员每天的主要精力耗费在如何实现和完成交易及后期的结算上,留给思考策略研究和资产配置的时间和精力估计只有30%左右。这样的市场和交易结算系统很难体现出其先进性来。
  昨日,央行发布今年第8号文,公布了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管理的几条办法。8号文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1、所有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必须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的前台交易系统,交易达成后不得撤销更改;2、中债登和上清所不得为线下交易直接办理后台交易结算,非交易过户要有完善的法律文件才能实施;3、所有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信息必须联网,交易结算信息直接体现为参与者而非代理机构;4、前台和后台管理机关要互相协调、信息共享。
  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必须通过前台交易系统,基本能做到在信息公开的前提下,杜绝纯券过户等非公开交易手段,这是堵住交易“黑洞”的必要措施。所有参与者交易信息必须联网并显示真实账户,可以使灰色账户暴露在阳光下,达到震慑和便于监管的目的。但交易达成不能撤销的规定,不知道是出于什么考虑,在交易结算体系效率低下的环境下,可能会给市场成员带来一定的结算风险。前、后台系统两张皮,不同的主管部门,不同的信息采集和公布模式,让市场参与者无所适从。笔者认为,淡化交易、结算机构的市场管理职能,强化市场服务意识,是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熟发展的必要条件。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金十条”中提到,要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笔者认为,互联互通不但要体现在债券、资金和机构投资者等方面的互通上,在交易及结算体制上也应该互相借鉴,取长补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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