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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缩短理财产品募集期来源:长江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01日 11:07 | 作者:杨金金
现在网消息本报讯(记者 杨金金 通讯员 方海清)“买银行理财产品很纠结,买早了划不来,晚了又怕买不着。”近日,某银行贵宾客户李先生向记者反映,银行理财产品募集期太长。 据了解,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募集期长短不一,短的一两天,长的一个多月。 通常债券、票据类产品募集期仅为1-5天,一些银行代销的信托产品或私募基金募集期较长,可达15天到一个月。按理财产品的协议规定,投资人在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后的第一天购买该产品和最后一天购买,其协议无任何本质区别。 但在产品募集期内,投资者的资金是不计息的。募集期缩短有利于投资人的资金利用率和回报度。 针对这类情况,部分银行近期开始缩短募集期,中行新一期人民币理财产品中银集富第20、21期于30日开始发售。 两款产品的投资期分别约在两个半月和三个月,预期收益率是4.5%、4.6%,产品投资于信托计划及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等金融产品。 值得留意的是,此产品的资金募集期只有四天。 招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近期推出的部分理财产品资金发行有的也只有三到四天。 中行理财师吴丹建议,银行理财产品都有一定的筹集时间段,为了避免损失利息,投资人可将资金先存银行7天通知存款,等到接近销售结束时再进行购买。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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