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月21日综合媒体报道,自去年年初以来,各银行为绕开信贷额度控制,纷纷利用银信产品,把本应在表内放贷的项目,通过表外的银信产品融资实现放贷,从而避开信贷额度的控制。有消息称,银信合作业务井喷导致的“银行资产表外化潜藏风险”,已被监管层上升为应关注的主要风险,与不良贷款双控压力加大,以及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隐患上升看齐。
2010年8月10日中国银监会下发的72号文指出,为敦促商业银行加紧将银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银监会要求未转表资产按照150%的拨备覆盖率计提拨备,同时,要求大型银行按照11.5%、中小银行按照10%的资本充足率计提资本。
2011年1月20日,在72号文的基础上,银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对信托公司方面的敦促。文件指出,信托公司的融资类业务额占银信理财合作业务额的比例不得高于30%,比例超标的公司业务将暂停,直至达到规定比例要求;各家商业银行应于2011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在2011年1月31日前向银监会或其省级派出机构报送资产转表计划;信托赔偿准备金低于银信合作不良信托贷款余额150%或低于银信合作信托贷款余额2.5%的信托公司,不得进行分红;信托公司对商业银行未转入表内的银信合作信托贷款,应当按照10.5%的比例计提风险资本;信托公司开展银信理财合作业务,信托产品期限均不得低于一年。
在新增信贷规模已经令市场风声鹤唳的情况下,银信合作新规将再次挤占原本已经下降的额度。表外资产表内化会挤占信贷额度,信贷供需更加紧张,按照银监会的口径,目前银信合作规模为1.66万亿元,且年内每个季度至少要将25%转入表内,这意味着每个季度至少将缩减4000亿元的信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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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信理财资产转入表内每季不低于25%
新年伊始,银监会对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监管继续加码。日前,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重申去年已经明确的监管要求,即商业银行须在2011年年底前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并且将转表任务按比例分配到四个季度。
银信理财遭重拳 信托公司多项指标受压
日前,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这也意味着监管层今年强制数千亿存量银信合作产品由表外转入表内的工作已正式拉开帷幕。
银监会严查“影子银行” 信贷更吃紧
年初之际,银行正在强烈的信贷投放冲动与信贷额度限制之间挣扎,监管部门却已再度将惯常的腾挪渠道――“影子银行”业务列为严查对象。
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
上海银监局昨日召开了沪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负责人会议。会上,上海银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规模扩张和吃利差的银行经营模式将受到挑战,同时要求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全部转入表内。
新规雷动 1.7万亿信贷额度再蒸发
多家银行人士表示,监管层此番下文意味着去年“表外资产今、明两年转入表内”的规定有了具体实施的细则,而且影响很大。“不仅挤占银行的信贷额度,还对资本形成比较大的消耗。”深圳某股份行总行理财产品团队负责人称。
银信合作贷款余额须每季至少压缩25%
继2010年7月银监会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叫停银信合作之后,又一次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提出的更多规范要求。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进一步提高了对银信合作业务的监管要求,对银信合作业务明确风险归属,引导银信合作业务去信贷化、摈弃准银行业务,转向以投资为主的资产管理之路,借此鼓励信托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加强自主管理。
每季2500亿 银信转表挤压信贷额度
《关于进一步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通知 (银监发〔2011〕7号文)》,下简称7号文)的规定,要求银行今年需按每季度不低于25%的降幅将表外资产转入表内,到年底前完成全部转入。
风险大增 银监会给银信合作念紧箍咒
自2010年7月72号文发布以来,银信合作业务发展节奏得以有效控制,银信合作规模从2010年7月2 .08万亿元下降到年末1.66万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