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晚间,万科A发布澄清公告,有媒体报道称,上周公司与宝能系、安邦三方召开和谈会,三方基本达成和局。安邦未来有可能受让宝能系股份成为本公司大股东。 就上述传闻说明如下:公司从未参与传闻所述会议,对传闻所述内容亦不知情。该传闻不实。
以下是公告全文: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证券代码:000002、299903 证券简称:万科A、万科H代
公告编号:〈万〉2015-09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传闻简述
2015年12月29日,有媒体报道称,上周本公司与宝能系、安邦三方召开和谈会,三方基本达成和局。安邦未来将有可能受让宝能系股份成为本公司大股东。
二、 澄清说明
就上述传闻,公司说明如下:公司从未参与传闻所述会议,对传闻所述内容亦不知情。该传闻不属实。公司对于制造虚假消息的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 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早前报道:万科否认安邦将受让宝能系股份
29日,有消息称,安邦集团董事长吴小晖主持万科、宝能和谈,未来安邦将可能受让宝能系所持万科股份,变身为第一大股东。
对此,接近万科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未有听说这一安排。公司将公告澄清谣言。
知情人士称,说安邦受让宝能系股份不符合逻辑。目前宝能系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股权24.46%,安邦持有6.18%,若安邦受让宝能所持股份,则将超过30%,一则会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二则不符合保监会相关规定。
新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13条、第14条规定,除控制保险产业企业和非保险金融企业外,保险公司不能对其他企业实现控股。这意味着,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安邦不可能成为万科的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