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2月16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一在其官网及官方微博上就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本次修改主要是围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进行的调整,同时对个别内容也进行了修改完善。
本次修改内容包括明确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依法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活动,拓宽了企业融资、并购重组渠道;删除了非上市公众公司年报和半年报披露的时限性要求;删除小额融资豁免的相关规定等。
证监会同时表示,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各方面意见,对《征求意见稿》予以修改完善,适时发布实施。(全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