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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国税总局:交通通讯补贴个税政策无任何调整
来源 全景网 发布时间 2009年09月17日 22:46 作者 雷鸣
    全景网9月17日讯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周四表示,对单位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并没有做任何调整,各地税务机关仍应按现行税法规定执行。

  近日,有媒体报道个人所得税政策有新的调整,特别是单位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的个人所得税政策进行了调整。

  对此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今日刊登有关负责人就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答问指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单位向个人发放的交通、通讯补贴一直规定是要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这项规定已执行多年,并不是过去不征税,现在才规定要征税,在这一点上有的媒体的报道是有误解的。(全景网/雷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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