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全景网 |
发布时间: |
2008年12月04日 11:42 |
作者: |
陈丹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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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景网12月4日讯 在上午举行的"法制宣传日"在线法律咨询活动中,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为股票遭遇盗卖的投资者支招。
马辉表示,股票遭遇盗卖后,投资者应该立即采取自我救济和法律救济相结合的办法,采取以下措施:1、迅速变更密码,通知券商冻结自己的账户,以防盗卖事件再度发生。
2、保全证据,如打印完整对账单,请求券商交付开户资料,提取款凭证等,以便为下一步寻求法律救济做好采集初步证据的工作。
3、如果投资者选择通过刑事诉讼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那么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即自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侦查终结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而投资者有证据证明被告侵犯了自己财产权利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5、如果投资者选择以民事诉讼保护自己权益的,也应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追究证券商违约责任,或追究券商与盗卖人共同侵权责任。(全景网/陈丹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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