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6月22日 08:09 |
作者: |
李静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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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静颖 老江最近换了张新名片,随之而来的是一个新头衔,这位曾经参与政府引导基金设立的业内“老兵”从上个月开始转型成了一家新创投的总经理,目前他管理着1亿元人民币基金,主投高科技企业。 在装修一新的办公室,《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见到了老江。“现在自由多了,基本上一些决策都能自己说了算。”说这话时老江显然很轻松。
“四不像”的引导基金 自从2005年中央十部委发布《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可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后,老江参与了一系列政府引导基金的运作,并先后管理过三只政府引导基金,参与实际的项目投资。 在过去的几年间,因为多个地方的邀请,老江也曾多次前往不同的地区参与当地政府引导基金的设立,但这也让他吃了不少的“苦头”。 撇开各地需要根据自己的不同情况设计不同的政府引导基金方案不论,投资项目的优惠扶持政策、如何规范募资、财政出资比重与资金到账期限等都是方案中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这些对于老江来说虽是手到擒来,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遇到不少的阻碍。 “不少地方把政府引导基金的作用想得太大了。”老江说。 在确定设计方案时,政府往往会邀请诸多部门参与讨论,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后的结论即是,希望政府引导基金既要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又要能承担金融集聚中的招商引资功能,最好还能被设定为经营性国有资产。 面对这样“四不像”的讨论结果,老江一脸哭笑不得。在他看来,正是上述矛盾的说法把政府引导基金的功能扩大到不能承受的范围。“政府引导基金是为发展某行业,解决市场机制失灵的产物。国内外PE/VC由于可预见的利润而偏向于投资中后期企业,处于初创期及种子期的创业企业得不到资金的支持,这时就该是政府引导基金出手的时候。”他强调,“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这才是政府引导基金的‘本职工作’。”
谁来管,怎么管 老江告诉记者,长久以来对于政府引导基金的讨论从来就没有停歇过,不论是高喊市场化运作的口号,还是对取消投资限制的呼声,归根结底都被统一锁定在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上,而这恰巧正是让各地政府纠结至今的症结所在。 不少政府部门出于对财政出资的顾虑,希望依托政府引导基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能在项目上有所斩获。老江发现,多数已成立的省级或市级政府引导基金通常要求投资本市(或本省)范围内企业的投资资金不低于基金额度的60%~70%。此外,许多引导基金在参股子基金时,政府明确要求如拟投资的项目在外地,需要变动企业注册地才能完成投资。 “许多地方的政府引导基金还没有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基金的主控权还是掌握在政府手里,而非专业化的管理团队。”老江强调。 而在怎么管的问题上,老江也看到了一些失败的案例。他向记者举例,某地区政府引导基金在两年多前托管给了某外资银行,由后者负责实际项目的运作。目前该基金的6个决策人中,政府占1个席位,在成立2年多时间内基本没有什么项目入账,因为外资银行不了解国内情况,不明白政府的政策意图。 此外,老江发现,当下不少地区在设立引导基金时,吸引外资已成为了其主要功能之一,随着目前外资对国内资本市场的一路看涨,在设立人民币基金时对于优质资金的渴求,特别是那些有品牌的外资基金,其中有不少就奔着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而去。但在这其中,老江却发现了不少的隐患。 据老江了解,困扰不少外资机构的关于结汇以及内资身份认定的老大难问题,在某些地区,却变得相当容易,无论是寻求与政府引导基金的合作还是在当地设立基金,最终都可以顺利让外币落袋为安。 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外资机构在落户某地域时有诸多的落地手续,包括申请、审批、开户、登记等一系列的环节,而外资结汇进入更是有明确的手续流程,这些地区的政府瞄准的正是这些环节和手续中所产生的费用。“很多地方借此方式来补短,而非真正想吸引外资,通过引导基金方式扶持当地的产业发展。”上述人士说。 老江的诸多想法由于得不到共鸣,理念的不合最终让他一再“出走”。虽然现已不再“染指”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一些事务,但老江每天还是会接到不同地区关于政府引导基金的咨询电话和面访,各地的政府引导基金仍然在轰轰烈烈地遍地开花。 (注:出于保护受访者之目的,老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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