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3月11日 09:3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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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由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出资,浙江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日后将主要以阶段参股和跟进投资两种方式支持创业投资。 其中,阶段参股是指基金向创投机构进行投资,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但这些创投机构必须在浙江注册,且投资浙江省范围内企业的资金不低于80%,投资初创期企业的资金不低于30%。跟进投资的对象则主要是创业企业,通过引导基金和创投机构共同投资的方式,可以重点扶持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同时,跟进投资项目要求在浙江省境内。 在具体投资上,引导基金将按创投机构实际投资额30%以下的比例跟进投资,单个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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