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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基金增加东莞银行为代销渠道并开通定投业务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15日 05:28 作者:

  关于增加东莞银行为旗下基金代销渠道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银行")签署的代理销售补充协议,自2013年8月16日起,将新增东莞银行代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龙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1)、东方精选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3(前端)、400004(后端))、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05)、东方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3)、东方增长中小盘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5)、东方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6)、东方央视财经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18)及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400022)的销售业务、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注:东方利群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尚在基金封闭期,待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业务后将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东莞银行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等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东莞银行各营业网点的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莞银行客户服务电话:4001196228(全国)、96228(广东省内)

  网站:***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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