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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8月26日 0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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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0年8月26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0年8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6月30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境外资产托管人 2.5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2007年10月12日至2010年6月30日) 注:按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四条((九)投资限制)的规定:(1)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本基金净值的20%,在托管账户的存款可以不受上述限制;(2)持有同一机构(政府、国际金融组织除外)发行的证券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不得持有同一机构10%以上具有投票权的证券发行总量,指数基金可以不受上述限制;(4)持有非流动性资产市值不得超过基金净值的10%;(5)相对于基金资产净值,股票投资比例为60-100%。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3月2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设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和QDII、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截止2010年6月30日,基金管理人共管理2只封闭式基金、18只开放式基金,具体包括嘉实泰和封闭、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嘉实成长收益混合、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嘉实货币、嘉实沪深300指数(LOF)、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主题混合、嘉实策略混合、嘉实海外中国股票(QDII)、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多元债券、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嘉实回报混合、嘉实基本面50指数(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其中嘉实增长混合、嘉实稳健混合、嘉实债券3只开放式基金属于嘉实理财通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同时,管理多个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特定客户资产投资组合。 4.1.2 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本基金与其他投资组合的投资风格不同,未与其他投资组合进行业绩比较。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我们的主要投资标的香港中资概念股呈现震荡下行局面。从政策层面看,主要的变量是中国宏观政策重心从去年的保增长转为今年的优化经济结构,在2010年上半年出台了一系列大力度的宏观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如地产调控,银行新增信贷总量控制,及对地方融资平台的监控。这些政策效应逐步传导到宏观经济层面,体现在本报告期内GDP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放缓,但相对滞后的通胀数据继续攀升。政府虽然维持了积极的刺激内需政策,但对同比增长的进一步推动效用有所减缓。政府出台的促进民生保障低收入群体收入的一系列措施在短期内影响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未来盈利的预期,对股票估值形成压力。 此外,国际市场在本报告期内动荡加剧,一方面宏观刺激政策继续发挥效用,经济补库存周期带来额外的短期表观需求,以及企业盈利从2009年以来的费用缩减中受益;另一方面,美国就业数据持续疲软,消费者信心指数波动但总体低迷,二季度的欧洲希腊等国主权债务危机雪上加霜,导致国际资本风险偏好下降,资金回流安全性高的美国国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包括香港在内的新兴市场股票收益率。 报告期内,本基金针对以上政策面和资本流动性的变量做了一些配置调整,主要是体现在降低配置周期性板块以及受房地产调控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包括煤炭、钢铁、建材、新能源和汽车等等,加大配置基本面相对稳定的板块如银行、电信、医疗及公益事业等。在组合风格上,随着2009年单边牛市行情的结束,股市波动增加,我们于上半年在总量上降低了对中小盘股票的配置,在精选力度上进一步加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63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8.6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7.29%。 报告期内人民币对港币升值0.92%,一定程度影响了本基金以人民币计价净值变化相对于基准的超额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三季度及下半年,我们认为工业增加值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行的态势短期内不会改变,同时政府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将会延续,有保有压。宏观经济政策的偏紧态势在通胀拐点确定之前不会有大的变化。但随着宏观调控目标逐步到位以及通胀数据可能在八九月份见顶,我们对下半年的判断是先紧后松。另外,基于中国今年对全球经济增长的巨大影响力,我们还关注短期内中国内需增长有所放缓对国际经济的传导和反馈效应。在这些不确定因素下,周期股可能有短期的反弹但趋势性机会还有待观察和确认。我们将继续在消费、医疗、银行,及其他第三产业板块寻找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专业委员会,委员由运营、风险管理、法律稽核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基金经理组成,负责研究、指导基金估值业务。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基金经理兼任估值委员,参加估值专业委员会会议,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香港、纽约、纳斯达克、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等。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报告3.1.1本期利润为-1,444,531,203.05元,3.1.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8,963,760,440.9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为0.635元,以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6、如果基金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5、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因此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分配利润。 §5 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本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0年6月30日,基金份额净值0.635元,基金份额总额23,345,062,861.08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公司负责人赵学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松林,会计机构负责人王红。 6.4 报表附注 6.4.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2差错更正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事项。 6.4.3 关联方关系 6.4.3.1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未发生变化。 6.4.3.2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6.4.4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下述关联方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4.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4.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6.4.4.1.2 权证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4.1.3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6.4.4.2 关联方报酬 6.4.4.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8% / 当年天数。 6.4.4.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 / 当年天数。 6.4.4.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4.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4.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无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期间赎回/卖出总份额无转换出份额。 (2)基金管理人于本基金2007年发售期内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额20,391,217.00份,认购费为1000元。 6.4.4.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期末(2010年6月30日)、上年度末(2009年12月31日),其他关联方未投资本基金 6.4.4.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6.4.4.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报告期内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未在承销期内参与认购关联方承销的证券。 6.4.5 期末(2010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5.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5.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的股票。 6.4.5.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5.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期末本基金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余额。 6.4.5.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期末本基金无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余额。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持有的权益类证券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GICS)进行行业分类。 7.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表所使用的证券代码为彭博代码。(2)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5.1 累计买入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5.2 累计卖出金额前20名的权益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5.3 权益投资的买入成本总额及卖出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7.5.1项“买入金额”、7.5.2项“卖出金额”及7.5.3项“买入成本”、“卖出收入”均按买入或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6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债券。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期末本基金仅持有“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 配股权证。 7.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其他管理人管理的基金。 7.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7.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7.11.3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7.11.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1.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的情况 §9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无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0.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无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管理人根据研究服务、交易服务、销售服务、投资策略服务、市场及后台服务等评价指标选择交易券商,并与被选择的交易券商签订协议,通知基金托管人。严格遵守监管规定和与经纪商签订的协议,按照市场惯例确定佣金费率。 注2:工商东亚证券有限公司更名为东盛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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