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01月08日 08: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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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个人投资者通过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开放式基金,自2010年1月12日起,本公司将开通旗下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本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所有已开通的银行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业务介绍 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转换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设置定期定额转换计划, 约定转出基金名称、转入基金名称、每月转换日期、转换开始月份、转换结束月份、以及转换份额,由本公司根据投资者的授权,按照其在定期定额转换计划里的约定,执行基金转换业务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开通本业务的基金范围与代码 三、适用卡种 本业务适用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所有已开通的银行卡。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的投资者为开立本公司直销交易账户且已开通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五、本业务说明 1、最低转换限额 (1)本业务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最低转换限额为200份,投资者每次设定的转换份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该限额; (2)基金份额持有人因转换转出原因导致其单个交易账户内剩余的基金份额低于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关于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的规定时,注册登记系统可对该剩余的基金份额自动进行强制赎回处理。最终处理结果以基金登记注册机构的数据为准。 2、转换日期 投资者可以在办理定期定额转换计划申请时,从系统中选择每月转换日期,该转换日期即被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转换申请日(T日),若约定转换申请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进行转换;若连续3个月没有转换成功(如因转换转入或转换转出的基金暂停交易导致的转换失败除外),则该定期定额转换计划终止。 3、上述基金暂停申购、赎回、转换转入或转换转出业务时,针对上述基金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业务是否暂停,以本公司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届时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通知。 4、本业务只针对本公司上述适用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 5、未来如新增适用网上直销定期定额转换业务的基金以及网上直销开通新银行卡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6、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及本业务的解释权。 六、本业务转换费率说明 1、本业务的转换费用按照本公司公告的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执行; 2、根据本公司于2010年1月8日发布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的公告》,对长信利息收益货币基金转换为本公司旗下非货币型基金的费率实施优惠,优惠费率公告如下: 3、转换费率优惠只限于前端收费模式。 4、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关于非货币基金转换为货币型基金、非货币型基金之间的基金转换费率暂无优惠。 5、本公司有权在符合法律法规、各基金合同等的条件下调整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请投资者届时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通知。 七、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1、本公司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2、本公司网站:***。 八、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本公司网上直销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直销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直销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直销信息,特别是相关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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