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09月10日 08:2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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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与代销机构协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9年9月11日起,调整旗下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在原销售网点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本次调整后的基金转换业务规则具体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二、基金转换相关注意事项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注册登记人登记存管的,并且在同一销售代理人处进行销售的两只基金之间进行。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代理人的同一托管网点进行。 2.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转出基金之间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若销售代理人有特殊规定的以销售代理人的规定为准。 3.基金转换采用“前端转前端、后端转后端”的模式,不能将前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后端收费基金份额,或将后端收费基金份额转换为前端收费基金份额; 4.在“前端转前端”的情况下:(1)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率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率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从申购费率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率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申购补差费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而定;(2)转出基金时,若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 5.在“后端转后端”的情况下,投资者每次转换须交纳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资产。经转换后的后端份额赎回时,须交纳其曾转换过的基金中应交的最高费率为基准计算的后端申购费用,持有时间从投资者初始认(申)购确认日开始计算。 6.投资者可多次转换,每笔转换费用单独计算; 7.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份额注册日期在前的先转出,份额注册日期在后的后转出,若转换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出再赎回的原则; 8.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在发生基金转换时,转出基金必须为允许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为允许申购状态; 9.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A=[B×C×(1-D)/(1+G)+F]/E 其中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C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G为转入转出基金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E为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广发货币市场基金未结转收益(仅限转出方为广发货币市场基金且全部转出的情况)。 10.转入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1.基金转换后份额持有时间连续计算; 12.基金转换的计算采用“未知价”原则,即基金转换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转出以及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13.已冻结份额不得申请进行基金转换。 14.股票型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方式的基金份额不允许转换为货币市场基金。 15.基金转换的最低份额不能低于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最低交易限额,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但某笔转换导致在一个托管网点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规定的最低限额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转换。 16.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及转换净转出申请之和超出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当日赎回比例。基金转换转出同赎回一同处理,无优先顺序。当发生巨额赎回时,提交的转换申请除按比例计算当日可转换份额外,剩余申请份额不再转换。 17.连续2 个以上开放日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选择暂停接受基金转换转出申请,并至少在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进行公告。 1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1)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暂停接受该基金单位转出申请。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在《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 未尽事宜,请以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公告以及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基金转换费用 1.赎回费率 2.申购补差费 四、重要提示 1.目前,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处于暂停申购和转换转入状态,但仍开通单笔5万元(含)以下基金定投业务,何时开通申购业务、单笔5万元以上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转入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正处于封闭期,何时开通广发聚瑞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开通申购业务及基金转换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3.本公司所管理的其他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在以上代销机构的基金转换业务并遵循本公告所规定的基金转换规定,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公司网址:***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公司网址:*** 3.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999或95105828(免长途费) 公司网址:***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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