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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利900万元 “老鼠仓”:从基金蔓延保险
来源:理财周刊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16:21 作者:张学庆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一样管理着巨额资金,其“老鼠仓”行为,危害同样严重。

本刊记者 张学庆

  获利900万元

  市场又现“老鼠仓”。证监会2月22日通报,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投资经理夏侯文浩涉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被调查,现已经过公安机关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保险从业人员“老鼠仓”案件。

  经查,夏侯文浩2009年12月起担任平安资管保险资产投资室的投资经理,先后负责三个保险资产管理账户的具体投资管理工作,2011年4月起升任投资室副经理。

  材料显示,夏侯文浩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月实际管理平安保险资产账户期间,利用母亲、妻子及朋友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他所管理的组合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其管理的保险资产账户买入海欣股份、中海集运、江淮汽车等11只相同股票,成交金额累计达1.46亿余元,获利919万余元。

  夏侯文浩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证监会于2012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目前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据介绍,夏侯文浩规避监管的意图较为明显,使用的证券账户先后转挪于广州、上海等地多家证券营业部,账户资金更是通过其亲属、朋友等多人银行账户过桥走账。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保险资金已与证券投资基金等构成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经理和基金公司基金经理一样管理着巨额资金,其“老鼠仓”行为,危害同样严重。对各类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老鼠仓”行为,证监会一经发现查实,都将坚决打击,严惩不贷。

  由于金融系统机构监管现状,证监会并不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具有直接监管权。投资人士指出,证监会对券商、基金设定的一系列严格的防控体系无法辐射保险公司投资部门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投资体系更多依赖于自身的风险内控。目前保监会针对内幕交易并没有出台全面、系统的规章制度。保险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与券商、基金相比,还有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完善。

  郑拓受审

  与此同时,2月26日,原交银施罗德基金经理郑拓“老鼠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其犯有非公开信息交易罪,非法获利1240万元,成为迄今被指控“老鼠仓”获利金额最高的“基金硕鼠”。出庭受审的还有他的前妻、加拿大籍的夏伟红,以及夏伟红的妹妹夏伟玲。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郑拓和前妻及妻妹预谋后,利用担任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基金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基金股票买卖的信息尚未披露前,借用前妻嫂子原某开设在哈尔滨和北京证券公司营业部的证券账户,先于或同期于基金买入相同股票,从中牟利。在2009年2月28日到8月20日期间,郑拓等3人采用上述方法买入保利地产等11只股票,成交280余万股票,交易金额4600余万元,获利1240万元。

  对于作案动机,郑拓称,两方面原因促使他实施此类交易。一方面,既然自己投资能力较高,除了给基金赚钱,自己也可以赚一点;另一方面,监管层不允许基金经理及家属买卖股票,自己对此规定有抵触情绪。

  看来,只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大幅提高违法违规成本,才能遏制“老鼠仓”、操纵市场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的发生。

  历年来涉老鼠仓遭查处的基金经理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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