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特区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4日 1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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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召开的第七届中国证券市场年会上,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副主任洪磊表示,证监会将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行为和信息披露的监管,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持监管威慑力;推动基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买方作用。
基金业面临三难题 洪磊说,目前我国基金业在资本市场的影响与日俱增。截至今年9月底,我国共有67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868只基金,基金总份额24455亿份,总金额21251亿元。他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基金业发展中面临的压力和挑战。2008年以来基金规模出现了年年徘徊停滞不前的局面。这一方面是因为资本市场低迷,基金缺乏赚钱效应,缺乏长期有效的资金等外部因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基金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 据介绍,我国基金业发展目前主要面临三方面难题:一是公司管理、治理架构难以适应行业持续发展的需要。目前,基金公司在股东不正确的业绩考核压力下,往往过于注重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而不是站在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业绩、保护投资人利益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在内外部压力下,基金经理为了提高基金的短期收益,无法遵循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理念。二是基金缺乏有效的投资服务。基金投资表现出短期化非理性化趋势,虽然基金管理办法做了重大调整,但这些办法要生效还要等待一段时间。三是基金作为机构投资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证监会促进发展四方向 为此,洪磊表示,将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健发展。这需要建立良好的外部体制和内部机制。基金公司应该充分发挥其作为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积极作用,形成与上市公司、承销商、机构投资者之间相互博弈的市场化格局,促进资本市场买卖双方利益互赢共赢。具体包括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基金公司治理结构,推动《证券投资基金法》修改,放宽主要发行人标准,促进竞争,将审核重点放在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记录和专业履历方面,允许私募基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管理公募业务。 完善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政策,形成多元化的股权结构,同时防范内部人员控制,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建立持有人、员工、股东利益有机统一,并以持有人利益优先为根本点和出发点的公司治理模式。 二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 基金监管部正在尝试基金销售资格行政许可由审核制向注册制转变,目前基金销售机构的申请格式和内容基本与发达市场接轨。 三是强化监管,维护公平秩序。严厉打击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和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着力加强非现场监管力度,提高通过分析交易数据和资金划转数据主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能力,树立公众对行业的信心;强化基金销售监管,增强基金合同对基金投资行为的约束力,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基金违规违法的查处力度,加强对基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追究力度,保持监管的威慑力。 四是推动基金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买方作用,通过综合措施引导和督促基金更加关注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关注行业发展的趋势,关注优秀企业家,促进资本市场优化配置功能的发挥,通过基金充分行使定价权和投票权,在资本市场中形成买方和卖方有效博弈的良好格局,促进上市公司战略和竞争优势的形成,促进上市公司为广大投资者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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