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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害不除"基"患难消 应乱世用重典以疏治堵
来源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3日 10:02 作者 余喆
    知名基金经理许春茂被移送公安机关,使“老鼠仓”这一中国基金业的难言之癣再度曝光。

  众所周知,公募基金体现了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信托关系。基金管理人受托理财,自应“忠人之事”。基金经理若利用职务之便,以损害持有人利益为代价牟取个人利益,这种“老鼠仓”行为必将严重影响投资者对相关公司乃至基金行业的信任。尤其当基民还在亏损中饱受煎熬时,基金经理的“老鼠仓”行为无疑会“雪上加霜”,伤害他们的感情和信任。而没有了信任,公募基金势将成为无源之水,遑论爆发式增长?

  对于正处于瓶颈期的中国基金业来说,根除“老鼠仓”,既是赢得投资者信任的必然选择,也是完善行业规制、夯实发展基础的题中应有之意。

  道理很简单,但为何基金经理敢于屡犯红线,自毁长城?实际上,初创期的中国基金业发轫于“草莽英雄”群起的时代,一些基金从业人员并没有真正将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经过13年的发展,中国基金业的制度建设日趋完善,但基金从业人员的诚信建设仍显不足,心存侥幸心理的基金经理尚有人在。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看,基金经理以投资为职业,自身也有投资理财的需求。在现有的制度下,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渠道相对狭窄。“正”路受限,难免有人会打起歪门邪道的脑筋。

  由此可见,根治“老鼠仓”无非两种手段,一则乱世用重典,二则以疏治堵。

  监管层严厉打击“老鼠仓”的态度已经多次重申,但笔者认为,打击力度应该“不设上限”,而且先发制人。几起“老鼠仓”事件曝光之后,曾有圈内好友闲聊中笑言,落网的基金经理要么“技术含量太低”,要么是“后院起火”,遭人举报。言外之意,仍有基金经理自认为可以躲过监管,暗行“鼠道”。而实际上,我国有着世界先进水平的交易所系统,如果加大采用技术手段“先发制人”式“捕鼠”的力度,对于基金经理的警示作用更为明显。久而久之,才会培养起基金从业人员的“红线”意识。

  另一方面,适当拓宽基金从业人员的投资渠道,以“好人举手”的方式满足他们的投资需求,规范其投资行为,或可以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效果。基金经理作为专业投资者,应该对价值投资有更深刻的认识。允许他们在规范申报的前提下进行合规的股票投资,这在海外基金业中并不少见,国内基金业亦可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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