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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增军:从“西门豹治邺”到“基金经理老鼠仓”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1日 09:43 作者 周增军
    有一些你并不想记住的名字,却深深印在你的脑海里,比如搞“老鼠仓”的基金经理们。
  上投摩根的唐建,是被查实的首例“老鼠仓”;南方基金王黎敏的“老鼠仓”喜欢钢铁股;长城基金的韩刚、刘海、景顺长城的涂强,则是被深圳证监局于同时查出,且韩刚创下“老鼠仓”入刑首例;融通基金的张野,拿下违法所得最高之纪录;光大保德信的许春茂,则是首个“老鼠仓”投资总监;国海富兰克林的黄林,更是天赋异禀,“搞老鼠仓都能亏钱”。
  除此之外,根据公开信息,成名于交银施罗德后转投私募的李旭利和郑拓,亦因涉嫌“老鼠仓”而被调查。在2009年的时候,李旭利对即将到来的银行股熊市的准确预判让笔者印象深刻;而郑拓从业绩不错的“知名公募基金经理”转型为私募基金经理之后,管理业绩急转直下,几近雪崩,并最终清盘旗下产品。
  从唐建到许春茂,或者到李旭利,从从业两三年的行业新人到从业十多年的行业大腕,为何前赴后继,纷纷身涉“老鼠仓”?难道是因为这个行业的薪酬还不够高吗?显然不是。难道是因为主管部门未曾三令五申吗?显然更不是,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严厉”指出,基金公司坚决不能触犯“老鼠仓”、非公平交易、利益输送三条底线。
  那么,为什么“老鼠仓”案会此伏彼起?答案只有一个:违规成本太低。正是这一点,使得/促使/诱使基金经理们“搞个老鼠仓玩玩儿”。比如,在黄林案中,处罚措施是:取消基金从业资格,处以30万元罚款及市场禁入。30万元罚款,“好大一笔钱耶!”真能以儆效尤吗?
  虽然2009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对“老鼠仓”进行了定性,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为了有效遏制“老鼠仓”行为,司法倒逼的力度需要继续加大。
  总之,西门豹如果不是把巫婆和地方官绅“投之河中”,而是罚几文钱了事,“河伯娶妇”的闹剧在邺地是断断不会绝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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