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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一小步 必将极大改变基金业目前的生态格局
来源 好买基金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2010年11月03日 08:50 作者 杨文斌
 

法规一小步 基金业一大步

--点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
  

2010111晚,证监会在其官网上发布了《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版》,并开始公开征求意见。这个法规的即将出台,必将极大的改变基金业目前的生态格局,对打破垄断、鼓励竞争,大幅提升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水平,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微观层面:

本次修订稿的核心是鼓励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出现,是第三方公司起跑的发令枪。具体包括:

1、  大幅降低准入门槛:包括允许符合专业资格的个人创办基金销售机构(以前只有法人机构可以当股东),注册资本金要求从2000万下降到500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人员最低数量从30人放宽至10人。

2、  明确了资金安全问题:在法律层面,首次明确了在途的销售结算资金的性质都属于信托资金,独立于销售机构,确保了销售资金的安全性,同时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作用。

3、  解决了数据安全问题:未来的交易数据将统一由即将建成的基金注册登记数据中央交换平台来统一交换并备份,确保了基金交易数据的集中与安全。

4、  提供了新的收入模式:允许销售机构在提供增值服务时,收取“增值服务费”,鼓励差异化、专业化、高附加值的营销服务;同时,可以向基金管理公司收取一定比例的客户维护费,即“尾随佣金”。

5、  为未来进入FOF管理(基金中的基金)预留了空间:第78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以基金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等活动的管理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二、中观层面:

法规的出台,是中国基金业发展战略性的一步,为公募基金业的再度繁荣铺平了道路,最终受益的将是广大的基金投资人。

长期以来,国内的基金销售由国有银行所垄断,由于机制所限,一直无法在基金投资者的专业服务方面有所突破。法规出台后,可以预见,大量民间的基金销售机构会破土而出,其鲶鱼效应将带动整个行业更加关注投资人的真实利益和诉求、带动基金产品的创新,提升投资人的整体满意度。同时,对于改变基金业目前“重首发规模、轻持续销售”等各种恶疾,推动基金公司实现优胜劣汰等,都具有现实的推动意义。

 

   三、宏观层面:

独立基金销售公司的出现,不仅将是基金业里程碑式的事件,也是中国金融服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一大步。法规的出台,完全符合国务院今年颁布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即36),对于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好买从2007年创立以来,就一直以独立的基金销售公司为发展目标,并对此进行了大量的精心准备工作。我们将对照法规的各种要求,积极准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等法规正式出台后,尽早申报有关材料。

(全景网特约/好买基金总经理 杨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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