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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Ts股权、债权模式齐头并进 业界建言严格监管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03日 08:19 作者 王艳伟;匡志勇
    王艳伟 匡志勇
  
  我国REITs(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产品的准备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昨日举行的第八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国际论坛上,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希望REITs能尽快推出。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在发言时特别提到,深交所对REITs产品的研究起步早、准备充分。从一开始,就参与了证监会REITs工作小组关于REITs基金模式的可行性论证,推出了一系列REITs研究报告,参与了多个REITs基金的方案设计和申报,积累了实践经验。
  深交所总助周健男也表示,去年底国务院出台《支持金融行业发展的30条意见》,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REITs产品”。此后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证监会、银监会等积极参与,分成两条线从不同的角度来准备REITs产品:证监会以股权模式为主,银监会以债权模式为主。
  “我们这个小组正在做紧锣密鼓的筹备工作,我们也希望这个产品能够尽快的面市,满足新的投资需求。”周健男表示。
  同时,与会的业内人士认为,推出REITs一定要从长远考虑,确保其生命力。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德地立人表示,推出REITs必须注意几方面问题:严格对REITs管理人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对管理人的资质审批,建立严格的REITs产品发审制度,严格保荐机构和中介机构的责任,以及严格信披要求。在产品设计方面,考虑到中国的现实,应追求简单明了,不宜复杂。在推出节奏上,要遵循先试点、总结,再推广,稳步推进。
  此外,联想融科投资管理公司总裁李汝容认为,在中国目前的监管体系下,由金融机构来主导REITs是必然的潮流和趋势。对金融机构来说,这既是权利,也是责任。虽然REITs从技术上讲难度不是非常大,但推出时一定要慎重。尤其需要注意的是,REITs基金管理人必须相当熟悉房地产市场,同时具有很强的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在设计REITs时,要充分平衡基金持有人和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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