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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看跌、看涨期权组合业务下月推出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1月12日 09:15 作者 李丹丹
      外汇看跌、看涨期权组合业务下月推出
    更好地满足经济主体汇率避险保值需求

  ⊙记者 李丹丹  
  
  国家外汇局昨日发布通知明确,自今年12月1日起推出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我国于今年4月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时,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此次通知则赋予客户在买入基础上卖出期权的权利,有利于降低客户单纯卖出期权的风险,将潜在最大损失封顶,更好地满足经济主体的汇率避险保值需求。
  此份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办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推出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二是规定银行对客户办理期权组合业务应遵循实需交易和整体性管理等监管要求;三是允许已取得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对客户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直接开办对客户期权组合业务。
  目前,进出口企业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多采用远期结售汇的方式。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外汇期权相对于远期结售汇而言具有灵活性的优势。
  例如,出口企业可选择叙做远期结汇或买入外汇看跌期权,以对未来的外币货款收入进行保值。其中,叙做远期结汇业务的好处在于,可避免外币贬值可能带来的损失,提前锁定成本且无需支付费用,但同时也不得不放弃外币升值可能带来的收益;相比之下,叙做期权业务的好处在于具有灵活性,即外币贬值时可选择行权,以约定价格结汇,外币升值时则可放弃行权,以市场价格结汇,但需要提前支付较高的期权费。
  早在今年4月1日,国内外汇市场就正式开展了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企业可以在银行买入期权进行汇率避险保值。而基于当时国内企业风险管理能力仍处于成长阶段,为避免过度承担交易风险,规定客户只能从银行买入期权,不得卖出期权。
  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地满足市场主体的避险保值需求,此次《通知》推出了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此业务属于零成本期权组合,即指通过对期权的买卖组合,买入期权的期权费支出与卖出期权的期权费收入相互抵消,使保值的净成本为零(或接近于零),从而既能获得保值的灵活性,又可降低交易成本。
  外汇看跌和外汇看涨两类风险逆转期权组合业务的最大特点,在于可以将潜在最大损失封顶,即市场主体利用此两类业务对未来的外汇收入或支出进行避险保值时,无论汇率向什么方向和多大幅度的变动,均可将结汇或购汇价格锁定在一个预先设置的区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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