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鸿儒
简历: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高级经济师。1930年11月生,吉林榆树人。194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研究生学历。副博士学位。研究员。1947年为东北行政学院学员、组织干事。1950年任东北人民大学经济系班主任、教员、党总支部书记。1951年为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教员、党总支部书记。
195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研究生班。1953年为东北人民大学经济系教员。1954年在北京俄语专科学校留苏预备部学习。1955年赴苏联,入苏联莫斯科大学财政学院研究生班学习,任党总支部书记,获经济学副博士学位。
1959年回国。后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局干部。1960年下放任上海市南汇县惠南公社副社长。1962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计划局货币流通处、办公厅综合处副处长。1962年任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综合处副处长。1971年下放“五七”干校劳动。
1972年任财政部办公室副处长、负责人。1976年在河北省固安县“五七”干校劳动。1977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
1980年7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后任中国人民银行理事会副理事长,1988年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兼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89年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92年-1995年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第8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第9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第12、13届中央候补委员。著有《社会主义货币与银行问题》、《社会主义信贷问题》等。
中国金融改革"探路者"
刘鸿儒被誉为金融界一位富有远见和改革勇气的"学者型官员",其生命中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中国金融改革的前沿阵地上忙碌着。
他25岁时成为新中国第一代留学苏联的学生,四年后回国进入人民银行工作,1979-1989年担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1988-1992年担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1992-1995年担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任主席。此外,他于1980年组织创办的人民银行研究生部,大胆改革教材,率先聘请业内顶尖学者和高管人员作兼职教授,培养了大批金融机构的骨干人才,在早期金融界素有"黄埔军校"的美称。离休以后,他专心从事金融研究和金融教学工作,风雨无阻,从不间断。本世纪初,他又身体力行推动了CFP落户中国,开展金融理财教育培训,规范金融理财资格认证制度。
作为中国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一个见证者,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从封闭、单一化走向开放、多元化道路的一个设计者、参与者和领导者,对中国金融改革30年走过的风雨路程,他有着最深切的体会。
"金融改革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思路问题。"刘鸿儒说他自己对此体会很深,"正确的思路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坐在屋子里空想能够得到的,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和交流,不断深化才能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