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2日 16: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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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5月10日,某媒体刊发了《传九牧王董事长鲸吞亲叔股权叔叔确认举报属实》一文,称“九牧王现任董事长林聪颖曾采取非法手段攫取前任董事长、其亲叔叔林其仁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其后部分媒体又陆续刊发了一些相关文章。 本公司针对上述媒体报道事项澄清说明如下: 1、本公司股权清晰,不存在纠纷和争议。该报道中所述“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林聪颖控制的其他企业,并非本次发行上市主体,该公司自1999年开始已不再从事服装业务。 2、报道中所述林聪颖与林其仁关于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的股权纠纷已于2008年经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初审、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林聪颖持有福建晋江九牧王制衣有限公司80%的股权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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