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7月19日 06:38 |
作者: |
岩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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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昨日公布66个市县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结果。审计署在调查中发现,66个市县保障房工程短缺及未到位的投资达59.26亿元,未按规定拨付、使用或管理的专项资金达58.31亿元。共计117.57亿元资金被违规操作。 审计署在调查中发现,重点审计的66个市县中,有36个市县少提取或少安排工程资金53.14亿元,占应提取或安排总额的14%。其中,11个市县的58个项目地方投资有6.12亿元未到位,占这些项目应安排资金的44.74%,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程建设进度。 有29个单位违规拨付或滞留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23.33亿元;22个单位将29.55亿元工程资金用于非保障性住房建设、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和市政工程建设等;10个市县的1015.25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地方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5个市县向承建单位违规返还土地出让收入5.33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部分地区并未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有19个单位违规向27个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8941.78万元,49个项目的6.75亿元银行贷款未按规定享受优惠利率。(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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