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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规范财险市场秩序再加力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11日 06:01 作者 徐涛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5月11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徐涛
  近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大力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并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审慎评估2012年业务规划和绩效考核政策,尽快对不合理、不科学的业务规划和考核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强调,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财产保险公司采取高成本政策冲规模、抢业务,业务规划明显超出市场承载能力及公司实际承担能力,致使财产保险市场违法违规非理性竞争有所加剧。虚列费用、虚挂中介等传统的违规形式仍普遍存在,虚假电销、输送不当利益开展不正当竞争等新的违规形式不断涌现。这些问题严重破坏了保险资源,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加剧了行业风险,侵蚀了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对此,保监会在通知中要求,各保险公司应审慎评估2012年业务规划和绩效考核政策,尽快对不合理、不科学的业务规划和考核政策进行调整,务必于5月17日前下发实施。各公司制定业务规划和绩效考核政策,要充分考虑市场承载能力和公司核心资本充足性、偿付能力、服务能力、内控管理能力状况;要强化成本考核,切实降低费用率水平;要强化合规管理,严厉查处虚假应收、虚假批退及违规打折等违法违规问题;要强化偿付能力及核心资本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业务规模和增长速度。
  保监会还强调,各公司要全面规范销售激励行为,确保销售费用据实列支,严禁以不正当竞争形式扰乱市场秩序;同时,应健全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对董事会成员及经营班子任期考核监督,要将公司合规经营与其任职、薪酬挂钩,将责任明确到人,对于决策不科学、管控不力导致违法违规经营、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问题,要切实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管理责任。
  保监会要求各地保监局,要加大现场检查力度,对采取虚列费用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手段冲规模、抢业务、保份额、扰乱市场秩序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查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采取停业、取消任职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手段严厉处罚;对发现总公司直接参与不正当竞争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保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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