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2年02月15日 06:05 |
作者: |
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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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同时,每年3月底前要对公积金中心上一年度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也存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工作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 《通知》要求,加强对管委会决策的监督,加强文件报备审核,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实施管理绩效考核。每年组织对各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和规范服务等工作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涉险资金回收、分中心机构调整、骗提骗贷和大额资金转存等情况。协调组织开展年度审计工作。对检查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并通报管委会。对拒不整改的,约谈管委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 (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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