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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别让“补充条款”伤害公共服务均等化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16日 05:30 作者 王石川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1月16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王石川
  媒体报道,今年北京市人社局将启动中央级公费医疗改革的方案设计,明年计划正式将中央级公费医疗纳入职工医保的改革。
  公费医疗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今年是公费医疗改革的最后一年,此前一些地方公务员公费医疗已经纳入职工医保,如今中央级公费医疗也纳入职工医保。公费医疗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中央提出的所有现存的公费医疗制度最终将全部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轨,即公费医疗人员不再享受特权医疗福利,纳入职工医保。
  应该说,这一改革深得民意,由于此前公务员看病全报销,出现了过度医疗和过度报销等问题,不仅吞噬了大量医疗资源,更增加了纳税人的沉重负担,直接损害了社会公平。
  在为这项改革叫好的同时,还应该看到方案留下了一条尾巴———“公费医疗并入医保后,公务员可以有补充保险,确保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不知道所谓的看病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是何含义?难道仍然是原来100%,或实报实销?若如此,同样带来了不公平。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30%-40%,学生儿童的住院报销比例为70%,其他人员则为60%,报销封顶线均为18万。城镇居民医保,今年的住院报销比例统一到70%,最高支付限额统一到17万元。由是观之,城乡居民的最高报销是70%,远远达不到公务员报销的100%。
  确保公务员报销补偿水平不下降,无疑背离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精神。公费医疗改革的目的正是为了打破公务员在医疗上的超国民待遇,现如今其待遇并不缩减。而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留下一个尾巴在于改革触动了公务员群体的利益,阻力太大,因此也就既需要所谓的“攻坚战”,也需要妥协和退让,不降低其报销水平就是妥协。如此一来,改革倒是容易推进了,但意义就不太明显。这种逻辑像一些赎买式改革,比如公车的货币化改革,有的地方取消公车,对官员进行货币补贴,因为阻力大,对官员货币补贴的成本甚至比保留公车还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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