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证券时报
国税总局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29日 06:28 作者 郑晓波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12月29日证券时报第1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颁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决定》,并重新发布了修订后的《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业务,调整实地验车范围,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并增加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取消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业务,车主不用到税务机关办理车辆购置税过户、转籍、变更等手续,可以节省纳税人的时间、费用和精力,相应减轻纳税人的负担。他同时强调,取消该业务后,为加强对免税条件消失车辆的监管,新征管办法增加了第六条,规定“购买二手车时,购买者须向原车主索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购买已经办理车辆购置税免税手续的二手车,购买者须到税务机关重新办理申报缴税或免税手续”。(郑晓波)


 
 
 
 
文档附件:
 

 我要发表评论 [点击查看网友评论]
会员代号: 用户密码: 匿名发表:
 
评论注意事项
72小时热点评论
 相关新闻
·汽车零售百强营业额比重“十二五”末超30% (12-28 06:16)
·[快讯]"十二五"末汽车零售百强市场份额或占三成 (12-27 14:52)
·吴建中:低速增长汽车自主品牌更应具备清晰战略 (12-26 10:56)
·汽车金融不愿做“扶不起的阿斗” (12-26 09:23)
·迎接汽车社会中国准备好了吗? (12-26 09:20)
·北京“治堵”政策促汽车销售模式创新 (12-24 06:46)
·丰田汽车预计明年全球销量增长20% (12-23 06:03)
·自主品牌崛起应从品质做起 (12-16 06:21)
·高增长时代远去 汽车业三抹亮色值得期待 (12-16 06:21)
·汽车租赁业“钱景”诱人行业发展三大硬伤待解 (12-16 06:21)

证券时报每日要闻
证券时报24小时热门新闻
 博客48小时热贴
 论坛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