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2月07日 06:06 |
作者: |
徐飞;邓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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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苏两证券公司员工冒用证券公司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代客理财。目前两名员工都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某证券营业部理财服务部员工自2006年起,伪造公司印章与“理财协议”,与多名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协议”,承诺固定收益,骗取客户资金进行所谓“理财产品投资”,单笔涉案金额高达1800万元。另一证券营业部员工自2008年起,通过私刻公司印章、伪造“理财专用表”、“承诺函”等表单,盗用公司空白集合计划销售合同,对外销售所谓“内部理财产品”进行诈骗。同时,以代客户购买基金的名义,骗取客户资金。目前,该案件受害人已达2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江苏证监局提醒广大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时应仔细甄别理财产品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格,以及其从事的理财活动是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同时做好理财账户的管理,购买理财产品要使用银行借记卡,持卡交易并养成主动和定期查询对账的习惯。如发现有诈骗等犯罪嫌疑时,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徐飞 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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