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10日 06:06 |
作者: |
浩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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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时间8日,欧盟财长会议通过了之前由欧盟委员会提出的加强财政金融监管的“六个立法建议”,以及修改“稳定与增长公约”的决议。不过,各国财长未能在关键的金融交易税问题上达成协议。 会议公告认为,“六个立法建议”将有助于加强协调以避免经济与财政过度不平衡的出现,并对成员国的经济政策进行更广泛的监督。“稳定与增长公约”的修改内容则重于公约中的预防与矫正功能。新的决议引入了有关债务判断标准的条款,要求当成员国债务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超过60%,即使其赤字比重低于3%,仍必须将债务降到60%以下。 与此同时,一旦某个成员国被确定为财政赤字规模过大,则会要求该国缴纳相当于GDP的0.2%的无利息保证金。当欧盟委员会对未遵守公约的成员国提出制裁后,该制裁将自动生效,除非由理事会以多数票否决。此外,波兰财政部长罗斯多夫斯基表示,欧盟正在考虑设立一个联合机构,为欧盟银行业提供联合债务担保。(浩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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