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1月09日 06:20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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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昨日介绍,山东省将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实行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 山东省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完善差别化货币信贷政策体系,加强小型微型企业信贷政策的指导和效果评估,对达到要求的小金融机构继续实行较低的存款准备金率,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信贷投放资金不足的城市商业银行给予经营性再贷款支持,对扩大中小企业涉农信贷投放资金不足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给予支农再贷款支持。 山东省金融办介绍,山东省要求银监部门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督促各银行机构深化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贷款审批机制等六项机制建设,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实施单独考核,适当提高对小型微型企业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在专营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业务方面,山东省采取放宽设立条件等方式予以支持。对于专营小型微型企业的分行,山东省允许其开业1年后一次性同时申请筹建多家同城支行。地处城区的农村商业银行制定一定比例的同城支行专营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业务。鼓励异地来鲁城市商业银行优先设立专营小型微型企业支行。(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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