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10月29日 06:58 |
作者: |
贾小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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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记者 贾小兵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关于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部署,加快山东省文化企业上市步伐,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山东省金融办、省委宣传部、山东证监局、省文改办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文化企业上市工作的目标任务:从2011年到2015年,力争全省实现境内外上市文化企业10家以上,从资本市场筹资100亿元以上,形成资本市场的“山东文化板块”。 《意见》提出了对上市重点培育文化企业的具体政策:山东省有关部门对上市重点培育文化企业改制上市过程中涉及的行政收费项目在规定范围内从低标准收取;上市重点培育文化企业在省内投资新建、扩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上市重点培育文化企业,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技术创新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给予支持;加强对文化企业上市后的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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