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9月15日 06:18 |
作者: |
于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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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只见贼吃肉,不见贼挨打”,话糙理不糙。 对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果不考虑企业经营环境,不考虑企业自身情况,不考虑市场状况,片面地给出貌似前瞻性的判断,肯定是不适当的。2007年开始的一波股权激励潮,潮退了才发现其实没有几个公司的高管真正享受到预期的股权激励果实,有的甚至陷入大额亏损境地。 再如,当下一些不考虑行权条件、锁定期等股权激励实施的诸多前置条件和上市公司高管为股权激励付出的资金成本、不菲税收,单以“浮盈”几百万这种噱头来吸引眼球的做法,把股权激励当成普通的定向增发,如果不是有意炒作,就是缺乏专业知识。 换个角度来看,按照现行规定,激励股份有锁定期,董事、高管减持股票每年均有数量上的限定,上市公司高管需要5年左右才能现金落袋。即使不考虑提前支付的税收费用和一直存在的资金成本,长达几年的等待,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即使有一定的空间,也得三思而后行吧。 (于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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