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7月16日 06:05 |
作者: |
张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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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监察部昨日发布《关于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提出本地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和年度检查计划,报省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9月份,住建部、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督促检查。 通知要求,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检查牵头责任,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在2011年7月集中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并于7月31日前将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住建部、监察部。9月份,住建部、监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部分地区进行督促检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巡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库;市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规定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张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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