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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出新政,又现骚动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6月11日 06:28 作者 陈英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6月11日证券时报第7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陈英
  9日,深圳市地税局召开的存量房(二手房)评估征税政策新闻发布会,公布新的二手房税收政策:深圳二手房交易按核实价和核定价两种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普通住宅将按核定价1%征税,非普通住宅税率是1.5%。自用满5年(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这个消息,还来不及上网获悉,就有一位刚买了一套二手房的朋友心急火燎地电话告知我:“你帮我分析分析,这新税政策出台,是不是我又要多交钱了?政府能不能安静点,别调控了,出一次新政策,我就心惊胆颤一次。临出手了,又来这一招。”
  记者走访了部分中介,有中介提出,今后二手房交易采用核定征收方式计税,将比核实征收方式计税少缴纳税款,“新政策增加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二手房交易的税额较以前翻了几倍。在此前的房地产交易中,二手房交易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新政策实行以后,二手房交易者需要缴纳的税费将大幅度提高。”根据新政策,一套自住未满五年的二手普通住房,原价为100万,评估价为200万。业主如果打算出售,按照原来的计税标准,卖方只需交纳6.5万的税款(其中营业税及附加是100*5.5%=5.5万,且无个人所得税),新的税收政策出台以后,卖方需要缴纳的税款为15.2万或27.2万(新政后,营业税及附加是200*5.6%=11.2万,同时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深圳市地税局目前公布的政策,核实征收针对的是“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购买合同、房地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卖方,核定征收则是针对“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购买合同、房地产原值凭证、以及合理费用相关凭证”的卖方。如果按照这个计税标准,为了合理避税,我们干脆都别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凭证了,毕竟,核定征收的税额较核实征收偏低。
  无论怎么算,有一点是肯定的,新政策出台,二手房交易税款是必定增加了。用指头想都知道,多出来的这笔税款,原业主肯定是不会掏的,势必转嫁给买家身上,无形中,买家又增加了购房成本。“我刚买一套二手房,还没过户呢,岂不是要多交十几万?”朋友有点着急。“新政是7月11日才执行呢,这还有一个多月,你抓紧过户,应该是没问题的。”我安慰朋友。
  “这新政的出台,是否会刺激接下来一个月二手房成交量出现短期小涨?”心里的疑问才刚升起,另一位朋友电话进来:“听说深圳又出二手房税收新政了,怎么个说法?”我把刚了解到的信息告知对方,对方急了:“那就是说,二手房又要涨价了?我要买的话,又要花更多钱了?回去跟老公商量下,看来不能等了,得早点出手了。”又是一个给新政吓到的人。听中介说,现在看房的人又多起来了,真是立竿见影。
  有新政出台,网络论坛肯定又是一阵热闹,果不其然,最中心的话题无非就是分析新增税款怎么计算,如何合法避税。从人们的焦虑来看,似乎每一个新政出台总能掀起新的恐慌:购房者已经不再指望调控政策真能“调控”,如何规避新一轮的风险似乎成为当务之急。讨论来讨论去,购房成本增加,买方再次无政策优惠是事实,让人失望。网友健桥就劝慰大家:“计划购买二手房的刚需,确定要买的话越早出手越好,观望的就不要再观望了,真到了该出手的时候了。手里有多套房,房产证价格超低的朋友,升值也真是够了,而且房地产投资的黄金时间已过,评估征税后你手里的房会非常难卖了,该放盘时就放盘吧,也算是做好事。计划购买新房的刚需,想买的可以买,想观望的可继续观望,建议重点关注有无被降价的楼盘,而且要分清是真的被降价还是假的被降价。实在纠结就租房吧!等待如香港1997年的房价超级跳水吧,到那时现金为王!可能在遥远的将来,也可能就在‘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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