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2日 05:45 |
作者: |
卢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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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山东辖区证券营业部提高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水平,明确监管导向,进一步提高机构监管的有效性,近日,山东证监局在借鉴《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的基础上,发布实施了《山东辖区证券营业部分类监管评价办法(试行)》。 《评价办法》在对近年来机构监管相关规定进行全面梳理的基础上,建立了对辖区证券营业部动态评价的分类监管机制。《评价办法》包括总则、评价方法、评价分类、评价分类结果使用、附则等五章,共设置92个评价指标,分别对证券营业部的综合管理、人员管理、账户管理、营销管理、客户服务、信息技术、投资咨询、配合监管、遵守自律、加分事项和一票否决事项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卢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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