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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 逐步扩至全国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02月28日 05:58 作者 周宇
本文章来源于2011年02月28日证券时报第2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抓紧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方案
  证券时报记者 周宇
  全国人大财经委日前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的《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指出,我国将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报告介绍说,2010年以来,针对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要保持房地产政策的统一性、稳定性,坚持供需双向调节,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报告指出,要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土地招拍挂制度试点,加快房地产市场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此外,报告还指出,就房地产调控,下一步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督促各地加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对省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和问责。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二是严格执行好差别化房地产信贷政策,对不认真执行的商业银行,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是努力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督促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增加居住用地供应的总量。
  四是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闲置土地、违法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
  五是抓紧制定出台促进房产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方案。
  同时,报告还强调,加快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重要内容,将强化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责任,继续做好基本住房保障法的研究论证工作。
  报告要求,要提早分解下达2011年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改造各类棚户区住房1000万套的分地区计划,及时下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加快建立差别化的房地产土地供应政策,确保落实中央确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完不成这三类住房供地任务和比例的地区应停止商品房建设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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