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人民日报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5日 10:31 |
作者: |
孙小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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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上海市副市长沈骏代表上海市政府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签订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书。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领导表示,上海将坚决贯彻国务院精神,不折不扣完成中央下达的保障房任务,并督促各区县加快落实保障房建设。记者今天获悉,2月28日,市政府将与各区县政府签订相关责任目标书。
对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以及房源的筹措,上海市十分重视。市政府规定,凡是新供土地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都要按不低于项目住宅建筑总面积的5%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为扩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上海市政府鼓励有条件的科技、产业园区、大型企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用土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来沪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等各种类型的单位租赁房,解决青年职工阶段性居住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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