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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发股份大股东再次承诺避免同业竞争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0年12月11日 06:03 作者 李坤
本文章来源于2010年12月11日证券时报第3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证券时报记者 李坤
  本报讯 华发股份(600325)今日公布大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的情况说明及承诺》。
  据介绍,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公司是华发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珠海铧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9年5月22日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是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的开发主体。目前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公司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了两块土地使用权,即位于珠海市十字门商务区马骝洲及北山咀用地。
  据了解,整个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分为北部片区、南部片区和功能区三部分,首期项目计划今年12月奠基。全面建设完成的时间达15-20年,整个项目计划投资300亿元。
  该项目被寄希望于比肩上海陆家嘴、天津滨海新区。建成后预计该区总建筑面积将达1100万平方米,其中商务办公占45%,商业配套及商务公寓占55%,容纳就业人口20余万人,居住人口8万余人。
  华发集团表示,目前该地块仅用于满足十字门商务区建设资金的融资目的,华发集团目前并没有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计划,未来华发集团及下属企业也不会自行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若将来对该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华发集团将严格履行此前对公司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位于珠海市南湾大道东侧、希望之星学校南侧用地,该项目是市政府要求十字门公司为完善珠海市城市功能和营造十字门商务氛围所实施的首期项目,华发集团认为,该项目开发建设将不会与公司目前所经营的房地产开发业务构成竞争。
  除上述两地块外,在未来十字门商务区开发过程中,若华发集团及下属企业继续取得任何可能与华发股份所从事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形成竞争的项目或土地使用权,华发集团亦会将该等项目或土地使用权通过托管、合作方式交由华发股份开发或以华发股份为主开发,或按照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将该项目进行对外转让。
  华发集团再次重申,将严格履行此前对华发股份所作出的全部承诺,避免与华发股份所从事的业务发生同业竞争。如因华发集团违反上述及此前所作出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华发集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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