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证券时报 |
发布时间: |
2010年11月18日 04:26 |
作者: |
于扬 |
| |
证券时报记者 于扬 本报讯 中国证券业协会昨日发布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在2011年1月1日前,为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现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集中办理注册登记。而同一人员不得同时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要求,根据选择的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类别,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分类管理,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申请办理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其中,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投资顾问);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的人员,其申请从事的证券业务类别为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分析师)。 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证券业协会提交书面申请时,应当同步在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管理系统,录入有关人员的申请材料和相关信息。而明年1月1日后,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可以继续为其新增人员,在证券业协会办理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今后协会将通过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示证券投资顾问、证券分析师的注册登记有关信息,方便投资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
| |
|
| |
|
| |
|
| |
|
|
|
|
|